干部教育培训中心

联系电话:023-6510 2158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86-8083-9880

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预拨1.1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支持内蒙古等5省(区)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

发布日期:2024-08-20浏览次数:

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预拨1.1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

支持内蒙古等5省(区)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

  针对8月份以来内蒙古中东部、东北、西北地区东部遭遇的暴雨洪涝灾害,8月16日,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预拨1.1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,支持内蒙古、黑龙江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5省(区)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,重点用于搜救转移受灾人员、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、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,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。

  财政部要求有关省(区)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,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,坚决杜绝资金滞留、挤占、挪用等违规行为,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规范使用。

  发布日期:2024年08月19日

  来源: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



联系我们

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

重庆大学A区公共管理学院

重大公共管理学院干部培训网

组织部指定干部培训网

方案申请

重庆大学干部培训官方微信官方微信

重庆大学干部培训官方微博官方微博